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思考
作者姓名:程茂英 丛三嵫 陈立红
摘    要:一、债务重组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时,以现金清偿债务的,支付的现金小于应付债务的,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结转。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与用于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也就是说债务重组所得应列入“资本公积”科目。

关 键 词: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 现金清偿债务 “资本公积” 债务重组 应纳税所得额 账面价值 非现金资产 抵偿债务 债权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