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2008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IFRS3)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IASNo.27)进行了相关修订,我国履行承诺,跟随IFRS3、IAS27的变化,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大调整。2010年,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以下简称"解释4号"),对企业合并中的交易费用、分步合并对原持有股权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丧失控制权对剩余股权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新的规定,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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