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实体法的缺陷分析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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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翠梅,袁永红.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实体法的缺陷分析与完善[J].经济研究导刊,2012(32):158-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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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翠梅 袁永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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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哈尔滨15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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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1554088);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HEUCF20121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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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实体法存在着集体土地产权不清晰、征地范围过于广泛、补偿制度设计不科学等缺陷。从经济学的视角审视,这使得农民无法享受土地增值收益,造成实际分配不公和土地开发时机被延缓。这需要通过明晰土地产权、严格界定公共利益征地范围、确定土地征收合理性补偿标准以及改进土地安置补偿模式来逐步完善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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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征收 土地产权 公共利益 安置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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