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植物油取消出口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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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洁.部分植物油取消出口退税[J].农产品市场周刊,2008(21):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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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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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政部于6月3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08年6月13日起取消部分植物油的出口退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3日联合发布调整部分植物油出口退税的通知,并列举了取消出口退税的植物油清单,其中包括豆油、花生油、橄榄油、棕榈油、葵花油和红花油、棉子油、椰子油、芥子油、玉米油以及人造黄油等约20种植物油产品,涉及36个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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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口退税 植物油 国家税务总局 人造黄油 财政部 国务院 花生油 橄榄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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