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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地区产业合作基础研究
作者姓名:徐桂兰  罗阿玲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成都,610064;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深圳,518129
摘    要:“泛珠三角”亦称“9+2”,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四川、云南等9个省区和我国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泛珠三角地区内部既有东、中、西部三个不同区域的经济特征,又有“一国两制”的社会特点;既有“世界工厂”制造业基地,又有辽阔贫穷的内陆农村,这种各地自然资源与环境、生产要素的禀赋以及发展结构水平的不同,导致各地区各类产业比重不同、优势产业不同。生产要素差异越大,越容易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产业,从而呈现出各地产业之间很强的互补性。

关 键 词:泛珠三角  地区产业  合作基础  特别行政区  澳门  香港  云南  四川  贵州  海南  广西  湖南  江西  福建  广东
收稿时间:2007-05-12
修稿时间:200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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