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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煤炭监察大队长助理百万公款买网吧获刑4年
引用本文:钟欣杉.府谷煤炭监察大队长助理百万公款买网吧获刑4年[J].当代陕西,2015(6).
作者姓名:钟欣杉
摘    要:榆林府谷县煤炭监察大队长助理杨永飞因挪用公款购买网吧,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据了解,2012年4月16日,杨永飞让该单位会计付某将单位的200万元处罚款,转入其个人账户,随后,因工作原因将其中的20万元返还给付某. 2012年4月17日至当月26日,杨某将其中的135万元,用于个人购买网吧,13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案发后,杨永飞家属于2014年5月2日将挪用的148万元退回该单位.府谷法院一审认为,杨永飞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公款人民币13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还挪用公款人民币13万元归个人使用,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已构成了挪用公款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杨永飞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还公款,未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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