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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认真学习全面实施物权法 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局面
摘    要:3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施物权法,最根本的是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把握并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重点针对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关 键 词:社会主义  物权法  胡锦涛  学习  中央政治局  法治  利益关系  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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