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近期改革动态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
摘    要:一、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国内企业境外投资设立保险类企业。中国保监会8月7日公布了《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和《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对保险公司和非保险机构境外投资设立保险类企业的活动作了明确规范。《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应当具备:开业2年以上;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上年末外汇资金不低于1500万美元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偿付能力额度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最近2年内无受重大处罚的记录等。保险公司应当对其设立的境外保险类机构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并督促该类机构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管理办法》规定,非保险机构申请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的应当具备“具有合法的外汇资金来源”、“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两个管理办法将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金融体制改革  风险管理制度  外汇资金来源  保险机构  中国保监会  境外投资  机构投资  国内企业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