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维持原油和成品油的进口关税不变 |
| |
作者单位: | 《中国石油和化工经济分析》 |
| |
摘 要: | 【本刊讯】中国财政部12月26日发表声明称,从2007年1月1日起,中国将继续对煤炭和成品油征收较低的进口关税,以鼓励能源进口。2006年11月份,中国政府对原油和煤炭实施了5%的出口关税,同时将煤炭和精炼油品的进口关税从3%~6%下调至1%~2%。按照中国政府的关税政策,同时鉴于国内能源需求旺盛,预计2007年中国煤炭、原油和成品油的净进口将有所增加。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将继续对煤炭、原油及其他能源产品征收较高的出口关税。
|
关 键 词: | 进口关税 成品油 原油 中国政府 能源需求 煤炭 财政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