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仍要抚养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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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昌赣,刘丰春.离异仍要抚养子女[J].乡镇论坛,19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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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昌赣 刘丰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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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9月,李莉与丈夫何奇登记离婚。今年5月,李莉生下一女孩,因其无固定收入,便要求何奇承担女儿的抚养费。何却说,他想要男孩,且女儿是离婚后出生的,他没有抚养义务。李莉遂告到法院。法院受理后判决何奇承担其女儿的一半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时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他不因婚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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