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法立法当中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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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太平.论物权法立法当中的不动产登记制度[J].中国房地产估价师,2004(6):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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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太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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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恒通评估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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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制定物权法是为了实现财产关系基本规则的统一、完善,是落实宪法关于“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精神的具体措施。物权法如果没有就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本原则做出规定,或规定得不尽合理和完善,那就不能算是一部好的物权法,公民、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的物权就不能得到妥善保护。尽管专家学对于不动产登记制度论述颇多,笔还是不赘浅陋,就物权法起草当中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谈谈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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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法 不动产登记制度 公民 合法 宪法 财产关系 私有财产 具体措施 规定 起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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