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作者姓名:李闯豪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武汉430060
摘    要:隐私权是公民(自然人)所享有的人格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般情况下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公众人物一方面作为自然人,其隐私权当然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另一方面,公众人物的某些个人生活已成为政治生活或者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他们的那些可能影响到政治和公共利益的私人信息理应为公众所知悉。这就存在有公众知情权与公众人物隐私权之间的冲突。我认为在隐私权的保护上,应将公众人物与一般自然人相区别,给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以必要的限制。当然,这种限制并不是完全否认公众人物的隐私权,法律对公众人物的那些与政治生活或公众利益完全无关的隐私应给予与其他自然人同等的保护。

关 键 词:公众人物隐私权  知情权  限制  保护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当代经理人(中旬刊)》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当代经理人(中旬刊)》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