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国土地市场管理的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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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庆兰,冯兵.加强我国土地市场管理的途径[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1(11):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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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庆兰 冯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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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410083 2. 桂林工学院土本工程系,54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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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市场是指土地这种特殊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总和.土地市场的主体是土地买卖双方,即土地的买者和卖者,客体是交易或交换的目的物,即土地(或土地的权属).对买(卖)者来说,土地市场是购买(出售)其所需要的土地(或土地的权属)的场所或中介.我国法定的土地市场,是在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作出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规定之后,并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修正、修订,才逐步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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