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情形获得房产的个人所得税征免 |
| |
引用本文: | 曾恩德.五种情形获得房产的个人所得税征免[J].税收征纳,2012(6):47-48. |
| |
作者姓名: | 曾恩德 |
| |
摘 要: | 个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有以购买方式取得;也有以单位奖励方式取得,还有以赠与方式取得。在正常交易的情况下,对个人购买房屋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通过奖励或赠与方式取得的房产,作为个人取得了实物形式的所得。对此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赠与的房产哪些情况下应当免征个人所得税?笔者结合现行政策进行分析。
|
关 键 词: | 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 房屋产权 奖励方式 购买方式 正常交易 个人购买 实物形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