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深港自由贸易区及其对深圳经济和税收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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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谷志杰,唐慧斌,胡优良. 建立深港自由贸易区及其对深圳经济和税收的影响[J]. 特区经济, 2002, 0(3): 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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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谷志杰 唐慧斌 胡优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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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研究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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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1年11月28日,中国外经贸部副部长、中国入世谈判首席代表龙永图,在香港举行的第14届太平洋经济合作会议上,对香港政府提出的在内地与香港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建议进行充分肯定,并建议把澳门也应纳入进来。最近,中央原则上同意内地与香港、澳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并责成外经贸部成立专门小组与港、澳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具体推进措施。在内地、香港和澳门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所包括的区域范围多大?其贸易自由一体化达到何种程度?该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如何?现在有多种意见和争论。从全球自由贸易区发展的经验看,越小范围的经济一体化越能促进双边或多边区域间的贸易自由化进程,根据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与对外开放的差异程度,按照地缘经济和地缘政治的要求,我们认为,我国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可以在深圳和香港之间率先启动,并将这两个中国的“特区”建设成为在WTO框架下世界性的“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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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深圳市 深港自由贸易区 经济发展 税收 |
Establish free trade zone of Shenzhen & Hongkong, and its influence on Shenzhen''''s economy and tax reven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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