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现物出资形式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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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焦红静.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东现物出资形式的探讨[J].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1(9Z):23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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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红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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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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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形式做了拓展性规定,允许金钱之外的非货币财产满足货币评估作价和可转让性条件即可出资,但这一规定过于笼统,在实务中多有争议。本文重点对无形产权、用益物权、股权、债权等现物出资形式进行探讨,并提出了对债权出资进行立法规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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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现物出资 出资形式 债权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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