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财政责任:差异及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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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斌,丁建定.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财政责任:差异及改革[J].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学报,2015(2):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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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斌 丁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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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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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整合与体系完善研究”(项目号:13JZD01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村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整合研究”(项目号:11BSH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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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经济社会条件转变、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失衡的背景下,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财政责任表现出模式差异、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的特点,这种差异对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提出挑战。中国可根据劳动者和居民的身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责任模式的改革,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责任模式,以纵向和横向转移支持手段缩小养老保险制度财政责任地区差异,通过扩大农村养老保险财政支持规模以缩小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差异。为了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责任的适度差异,中国应实施构建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责任的合理化、促进养老保险费改税、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政府财政责任制度化、改革政府官员晋升激励机制和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机制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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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 政府财政责任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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