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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政府采购实行“阳光告知制度”
引用本文:茹拴伟.沧县政府采购实行“阳光告知制度”[J].国有资产研究,2009(7):14-14.
作者姓名:茹拴伟
作者单位:河南省义马市财政局
摘    要:为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沧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特制定《中标人须知》,对采购人(项目单位)、中标人实行阳光告知制度。《中标人须知》从中标公示、合同签订、货物验收、资金拨付、保证金退回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关 键 词:政府采购管理  告知制度  阳光  沧县  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中心  中标人  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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