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的公共财政体系理应具备公共性,是毋庸置疑的。但学界却在如何理解财政的公共性问题上莫衷一是,通过分析和比较之后可以发现,不同观点的分歧与其背后的国家观有着某种必然的联系,而且貌似冲突和抵牾的国家观,其实代表了不同层次的理论抽象。一方面,我们需要根据被研究的问题进行取舍;另一方面,整个财政学理论体系不应该也不可能只建立在某一特定层次的国家观之上。而公共性之所以是财政与生俱来的本质属性,是因为国家作为一个行动主体的行为目标和模式使然,所以当我们从理论层面把握公共性的概念和实质之时,不能只局限于市场经济国家,需要放宽研究视野,至少必须正视中国以往的历史经验和基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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