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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电力企业公司化改造问题研究
引用本文:国家电力公司课题组. 县级电力企业公司化改造问题研究[J]. 电力技术经济, 2000, 0(3): 10-16
作者姓名:国家电力公司课题组
作者单位: 
摘    要:地县级电力企业的公司化改造是国家体制改革和国企改革战略的必然要求,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综合能源经济效益。县级电力企业公司化改造要遵循“县为实体”的原则,以已经实现了“政企分离”、“厂网分离”、“主付分离”,单独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级电网企业,而且县级电网企业已实现了直管到户等为前提, 以股份制改造为最终模式。正确对待“一县一网、一县一公司”的原则,逐步将大网在县域的优质资产、优秀职工,有效益的营业区投入到地县级电力企业的公司化改造中去,正确选择上划、代管、股改等改革方式。有的县在县国资局之外尚有一个或几个拥有电网资产的单位,应接纳其为股东;企业的大债权人,愿意将债权转变为股权,亦应接纳其为股东,以利股权的进一步多元化,省电力公司都应保持控股地位。公司化改造应与“两改一同价”的工作部署紧密衔接。按照国电公司系统的管理体制为“国、省、县”三级法人实体的构想,省级公司(控股公司)应设立管理县级公司的“董事部”。

关 键 词:县级电力企业  公司化改造  电力工业  中国

Study on reformation problam related to Corporatization of County-level Electricity Utility
the Study Team of the State Powet Corporation. Study on reformation problam related to Corporatization of County-level Electricity Utility[J]. Electric Power Technologic Economics, 2000, 0(3): 10-16
Authors:the Study Team of the State Powet Corpor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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