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此次改革的内容包括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这将消除我国当前生产型增值税制产生的重复征税因素,减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在维持现行税率不变的前提下,是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等,但同时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随着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将无法再享受原来的进口设备免税政策,这将给新建合资企业带来重大影响,需要企业谨慎面对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避免免税收益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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