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资本管理体系,关系着国有企业改革能否取得最后成功。特别是2002年党的十六大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后,即明确了在坚持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并于2003年通过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研究又出现了一个新热潮。在这个以国资委为核心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框架中,“如何有效发挥国资委的职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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