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完善地方立法与构建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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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高雅.论完善地方立法与构建和谐社会[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8):9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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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高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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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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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让神州大地变成美好人间.成为亿万中国人民的热切期盼,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神圣职责,成为十七大代表关注的热点话题。在这种新形势下,地方立法作为国家立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与时俱进地规范和完善地方立法以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自觉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是摆在每一名地方立法者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为此,本文以地方立法为切入点,深入分析地方立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寻求如何完善地方立法机制,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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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立法 和谐社会 立法质量 立法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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