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应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访江西产权交易所总裁任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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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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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久前,财政部作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颁布实施《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以下简称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对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做出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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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资产处置 行政事业单位 产权交易市场 产权交易所 国有资产流失 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胜利 总裁 江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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