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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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进光,丁京萍.论商法对交易安全的保护[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5(6):4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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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进光 丁京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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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江西财经大学 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2. 江西财经大学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江西 南昌 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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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商法日益重视对交易安全的保护,强制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和严格责任主义是商法保护交易安全的基本要求,我国商事单行法体现了对交易安全保护的要求,但仍有许多不足,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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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法 交易安全 强制主义 外观主义 公示主义 严格责任主义 中国 |
文章编号: | 1008-2972(2002)06-0048-04 |
修稿时间: | 2002年10月10 |
On Protection of the Business Law to Trade Safe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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