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2001年3月起,国家质监总局为制定出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做了大量的调研起草工作,先后拿出征求意见稿、讨论稿,今年以来新闻媒体也炒得沸沸扬扬,似乎该规定已到了呼之欲出的地步。对此,笔者以为尚有许多需要商榷的问题,出台规定须慎之又慎,万不可操之过急,否则,遗患无穷。一、制定《汽车“三包”规定》的必要性国家质监总局在《关于〈汽车“三包”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说明》中就制定《汽车“三包”规定》的必要性从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我国入世以后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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