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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
摘    要:“东西南北中,发财到广东”,广东在一些内地人眼里是经济富有、充裕的代名词。而在广东18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也有贫穷弱小的群体。一段时期内,民工特别是外地民工工伤、交通事故得不到有效处理,残障群体、弱小群体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种种种情况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也引起广东省高层的关注。 经济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权为代阶。自1995年成立全国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以来,推行法律援助制度、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个角落,成为广东省依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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