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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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04年,全国各级税务机关遵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和监管的方针,在积极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努力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税收的征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再次明确提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督管理和服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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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个体经济 国家税务总局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十六届三中全会 政府监督管理 企业服务 国家税务局 计划单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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