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动植物资产核算的会计处理 |
| |
引用本文: | 胡克训.行政单位动植物资产核算的会计处理[J].中国农业会计,2015(1). |
| |
作者姓名: | 胡克训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保康县财政局 |
| |
摘 要: | <正>2013年12月18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制度》规定,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共分六类,即分为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和动植物。其中动植物在固定资产的核算中有其特殊性。本文在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就行政单位对动植物这一特殊固定资产核算的会计处理作一简单梳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