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格莱珉达能:永不分红
引用本文:默罕默德·尤努斯.格莱珉达能:永不分红[J].商界,2011(5):140-144.
作者姓名:默罕默德·尤努斯
作者单位:格莱珉银行
摘    要:作为一家社会企业,格莱珉达能公司的股东除了收回其原始投资外,永远不得分红。公司运转成功与否不是根据其创造的利润来判断,而是以当年摆脱营养不良的儿童数量为标准。

关 键 词:分红  达能公司  社会企业  原始投资  营养不良  股东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