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宏达公司对事故处理提出质疑 洛阳交警接信后细说原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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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凌云.郑州宏达公司对事故处理提出质疑 洛阳交警接信后细说原由[J].道路交通管理,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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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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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来信 《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社: 1999年7月 16 日 3时30分,我公司的豫A19631车在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上行驶时, 由于一轮胎没气,驾驶员停车修理,并把停车标志方在在车后200米处。这时有一辆车(皖*K61811,家用 车,上有4人)撞到该车的尾部。我驾驶员打电话报 警回来后却不见了停车标志。只好与赶来的河南省 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洛阳大队事故科的人员一起把车 开往停车场。当时车上有5吨棉花,收货单位要求当 天把货物送到。我们提出先倒货。事故科让我们拿1 万元,否则不让倒货。为了按时将货送到,我们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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