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应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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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春光.乡村应引入专业社会工作组织[J].中国老区建设,2013(6):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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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春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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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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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委会干部一定程度扮演着"全能"的角色,事实上他们没有能力承担这么多的公共事务。如今,政府重新强力进入农村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但是,由于农民的自主性比较差,乡村自治一般也沦为空谈;乡镇政府对乡村自治的干预较多,涉及乡村的干部选举、财政管理、资源分配等,连村委会干部的待遇也由乡镇来发放,这实际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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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委会 专业社会工作 乡村自治 服务工作 公共事务 自主性 农村 资源分配 财政管理 乡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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