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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要发展,优惠政策看这里!
摘    要:财税优惠政策 一、国务院出台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34号),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 52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徼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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