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对通信领域犯罪的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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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少丽.新刑法对通信领域犯罪的修改[J].邮电企业管理,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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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少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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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邮电部政策法规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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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将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1996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决定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法制建设史上又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一修改前的刑法是1979年7月1日通过,198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17年来,它在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保障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打击破坏通信设备、侵犯公民通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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