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保障对公诉工作的影响 |
| |
引用本文: | 李桂兰,王多.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保障对公诉工作的影响[J].老区建设,2013(18):40-42. |
| |
作者姓名: | 李桂兰 王多 |
| |
作者单位: |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
| |
摘 要: | 新刑诉法对检察机关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强化自身监督制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检察机关内的公诉部门,在新形势下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新的挑战,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系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通过就律师介入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辩护权、会见权、阅卷权、自行调查权的扩大、增加和完善,提出公诉机关应对挑战的若干建议,最终得出结论,即公诉人与律师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殊途同归,最终追求的都是案件的公正审理和法律的正确适用.
|
关 键 词: | 权利完善和增加 挑战 应对方式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