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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发改委重拳阻击价格上涨新一轮措施已启动 当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者同比累计连续3个月超过(含达到)4%时,该地区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4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通知》,对各地政府提出上述两条控制线。 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措施考虑到了居民,特别是城市低收入群体对消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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