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诉讼中通用名称的认定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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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楠.商标侵权诉讼中通用名称的认定及处理[J].中华商标,2011(11):6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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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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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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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 原告山东鲁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公司)的前身嘉祥县瑞锦民间工艺品厂,于1999年12月21日注册了第1345914号的“鲁锦”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5类服装、鞋、帽类。2001年11月14日又取得了第1665032号“Li+LUJIN”的组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4类的“纺织物、棉织品、内衣用织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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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侵权诉讼 通用名称 民间工艺品 2001年 文字商标 组合商标 纺织物 嘉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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