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续期"不等于无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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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永建 崔永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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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甘肃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 山东省德州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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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第149条中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以下简称"自动续期").这一规定给了人们无限遐想,也引起了一些争论.如有的人认为,自动续期就等于不再经过批准,只要房子不倒就可以无限期使用;还有的认为,自动续期就是不需要再缴纳延期使用土地的出让金等费用了;更有部分开发商出于营销目的,宣扬认为自动续期就等于无限期使用,购买了一套房子就等于永久拥有一块土地,等等.从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实践和管理实际来看,以上理解具有很大的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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