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恶意不清算行为看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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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孔明.从恶意不清算行为看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7(4):4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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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孔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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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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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法通则》、《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清算作了一定程度的规定.但实践中。许多公司在停业、歇业、经营期满、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时,往往根本不组织清算.不合法的退出市场。造成公司债权人利益被损害、公司资产无法清偿债务、劳动权益被侵害的后果.不仅降低了市场的效率。而且严重危害市场交易安全。笔以为.这一方面是由于市场主体主观上恶意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客观上现行制度的不完善所致。为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诚信社会.应当完善公司清算制度。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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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清算制度 恶意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法》 公司债权人利益 行为 《民法通则》 外商投资企业 |
文章编号: | 24260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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