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公平理论(又称社会比较理论)是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J.S.Adams)在其1965年发表的《社会不公平交换》一书中提出的。公平理论的主要观点是:人是社会的人,一个人的个人动机,不仅受到其所得绝对值的影响,而且受到相对报酬多少的影响。每个人都会把自己所得到的报酬与付出的劳动之间的比率同其他人的比率进行社会比较,也会把自己现在的投入产出比率同过去的投入产出比率进行历史比较,并且将根据比较结果决定今后的行为。简而言之,当员工把自己的投入产出比与别人的或自己的投入产出比进行比较时,若发现比率相等,心理就平衡,认为自己得到了公平的待遇;当发现比率不相等时,心理就感到不安,从而会采取行动以消除或减少心理不安,特别是当比率偏低时,会通过某种方式进行自我安慰,如换一个比较对象,以获得自我主观上的公平感;或通过曲解自己的或别人的收入情况,造成一种主观上公平的假象,以消除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