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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利用物资再生资源应列为国策
作者单位:中国物资流通学会物资再生委员会理论政策研究部
摘    要:本文原作曾在学会第三届理论研讨会上宣读过并获得优秀论文奖。经提炼写成正式建议,上呈国务院李鹏总理。李鹏总理于9月11日批示:“请柳随年同志阅处”。9月14日物资部部长柳随年同志批曰:“我同意所提意见。请叙生同志组织有关同志研究,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我国领导人历来都十分重视物资再生利用工作。在此之前,李鹏总理已有两次批示:第一次是在1988年2月5日“还是请柳随年同志抓总,其他单位配合”。第二次是在1989年7月16日“请柳随年同志阅酌”。这足以说明“请柳随年同志抓总”就是“物资部门抓总”,这是没有疑问的。我们欢迎广大读者和各界人士对本文提出的建议发表意见,集思广益,尽快落实。各地记者也要注意收集反映。本刊发表时,在文字上稍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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