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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摘    要:第一条为保护重点公益林资源,促进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财政部建立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中央补偿基金").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补偿基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特制定本办法.

修稿时间:2004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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