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法官法律续造的正当性及其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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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伟.论基层法官法律续造的正当性及其限制[J].发展,2020(4):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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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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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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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续造具有"司法造法"之属性,是法官为填补成文法漏洞对现行法律规范做出的创造性诠释。基层法官法律续造的正当性依据在于:基层司法独特的"个殊性"运作模式、法律续造的指引型实证法支持、禁止拒绝裁判的原则性整体依据、地方情理的道德性约束范式。限制基层法官法律续造权的关键在于:以疑难案件作为续造的客体限制,以道德确信作为续造的主观限制,以技术方法作为续造的手段限制,使法律续造符合衡平正义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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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续造 实证法 基层法官 基层法院 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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