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险价值超实际价值引发纠纷”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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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庆树.从“保险价值超实际价值引发纠纷”谈起[J].上海保险,20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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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庆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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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保险报》2007年8月20日刊登了“保险价值超实际价值引发纠纷”一案,笔者想就此对船舶投保的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在实际工作中的掌握,谈点看法。“保险价值”指财产保险标的物的价值。保险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保险价值”只适用于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物的价值一般应同市场实际价值一致,这里的市场实际价值,应该认定为投保当时的市场价值。投保人可将保险标的按投保当时的市场价值向保险人投保,即“足额保险”;也可以按低于投保当时的市场价值的金额向保险人投保,即为“不足额保险”,不足额部分由保户自己负责。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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