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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视阈下的社会利益
引用本文:张秋华,顾佳.论经济法视阈下的社会利益[J].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6):53-56.
作者姓名:张秋华  顾佳
作者单位:[1]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2]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摘    要: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个人利益是相对独立的三种利益群,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加以调整和保护。从经济法产生的基本原因及其功能上看,其历史使命就是维护社会利益,尤其是社会整体的经济利益即经济秩序、经济安全、经济发展三位一体、和谐统一的利益整体。经济法追求社会整体的经济利益本身就是追求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追求结果公平与实质公平、追求社会整体经济协作有序化的过程。

关 键 词:经济法  社会利益  社会经济利益  社会整体经济利益

Economic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ocial interest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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