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实有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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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制定"条规",规范管理 随着改革的深化,物业资产产权法制化更加明确,如果对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放弃管理,就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但目前全国在这方面的管理还缺乏实践,没有规范的法规,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机构成立后,首先抓住"条规"的制定,规范管理.1997年颁发了<福田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经过几年的实践,经咨询各部委办局和物业使用单位的意见,对<暂行规定>重新进行大幅度的修改,2001年3月正式颁发了<福田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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