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城市社区自治对宪政的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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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昊.论中国城市社区自治对宪政的积极意义[J].商,2013(3):157-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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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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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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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回溯中国近百年来特别是民间时期的宪政史,宪法伴随着强固富民拜托落后现状的梦想往往被当时的国人报之以太多的功利性目的性极强的期望。直至民国十二年,第一部宪法虽然得以出台,但合法性饱受质疑,最终不过是一纸空文。在其根本没有得到全国人民的承认和支持的情况下,宪法也根本没有得到有效的实行。而民国35年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制定出来的宪法则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充当一党专政的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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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社区自治 宪政史 积极意义 中国 政治工具 一党专政 合法性 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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