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刍议假冒商品与劣质商品
引用本文:郭海营,王太平.刍议假冒商品与劣质商品[J].探索与求是,2002(2).
作者姓名:郭海营  王太平
作者单位: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 (郭海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王太平)
摘    要:无论在法学理论研究还是法律实践的立法、执法与司法领域 ,假冒伪劣商品总是被人们当成一个词来看待。一般而言 ,人们所说的假冒伪劣商品包括假冒商品、伪造商品和劣质商品。但是 ,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 ,假冒商品、伪造商品与劣质商品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 ,分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 ,把它们混为一谈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 ,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应加以区分。从法律性质上来看 ,假冒商品与劣质商品是不同的。假冒商品主要是就商品识别领域而言的 ,而劣质商品是就商品本身而言的 ,它们属于不同的范畴。一般而言 ,假冒商品也涉及到商品质量 ,假冒商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