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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不得排除对方的权利
引用本文:王同义.格式合同不得排除对方的权利[J].中国审计,2003(2):66.
作者姓名:王同义
作者单位: 
摘    要:格式合同又称格式条款合同、符合合同,是指在经营中,一些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单位,为了重复使用,未经协商事先印制好的合同条款。对方只有完全同意合同中的全部固定条款或者多数固定条款,合同才能成立。在很多时候,这种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都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的权利。例如,在售房合同中,一些发展商在制订售楼合同时,经常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还有的发展商擅自在售楼合同中写道:“本合同签订后,订房者若需中途退房,无权要求返还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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