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亲亲相隐”到“近亲属拒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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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婳.由“亲亲相隐”到“近亲属拒证权”[J].社会科学动态,20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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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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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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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亲亲相隐”是我国封建社会重要的法律原则,指近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隐瞒罪行。亲亲相隐法律制度的诞生对后世的封建立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体现了法律对人性的呵护与关怀,避免了国家刑罚、政权与人类亲情的直接、正面的冲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刑诉法对人权和人伦的保护成为法治改革的主旋律,制定更加人性化的法律也是人心所向的。因此,作为“亲亲相隐”制度某种程度上回归的“近亲属拒证权”在2012《刑事诉讼修正案》中的确立,引来一片欢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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